實驗室設備使用準則
1、實驗室設備不準隨意拆改或解體使用,確因需要開發新功能或改造更新等,需按分級管理權限,履行審批手續后再實施。
2、經常進行實驗室設備的保養與維護,并存放在干燥通風之處,待用時間過長實驗室設備,應定期通電開機,防止潮霉損壞實驗室設備其零部件。
3、機械類實驗室設備,使用前必須進行空載運轉確保*后方可加載使用。用前潤滑,用后擦試干凈,注意日常維護、保養。
4、建立大型精度、貴重實驗室設備技術指標定期校驗和標定制度,保持應有的技術指標。做好使用原始記錄。
5、使用實驗室設備時,要認真閱讀技術說明書,熟悉技術指標、工作性能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項,嚴格遵照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步驟進行操作。
6、初次使用實驗室設備人員,必須在熟練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,熟練掌握后方可進行獨立操作。
7、實驗時使用的實驗室設備及器材,要布局合理,擺放整齊,便于操作,觀察及記錄等。
8、電子實驗室設備通電前,確保供電電壓符合實驗室設備規定輸入電壓值,配有三線電源插頭的實驗室設備,必須插入帶有保護接地供電插座中,保證安全。
9、使用實驗室設備時,其輸入信號或外接負載應限制在規定范圍之內,禁止超載運行。
10、光學化學儀器及其配件,使用時要輕拿輕放,防止震動。切勿用手觸摸光學玻璃表面。發現灰塵及臟物時,不得用手或抹布擦試,必須使用品或工具清除。
11、有些實驗室設備不宜在磁場或電場中操作使用,必須采取屏蔽措施,防止實驗室設備損壞或降低測量精度。